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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輔服務項目說明】 ------------------------------------------------------------------------

社區認輔志工團隊的完整運作,都是為了使服務能夠深入而紮實,不同於班級學習的小型團體輔導,和提供高關懷需求孩子個別陪伴,是光寶要求的基本服務內容。而認輔志工也常在與孩子接觸更多後,延伸出以協助班級經營為訴求的生命教育或兩性教育,乃至於對個案家庭做訪視並提供必要資源轉介等全人服務。

1.小型團體輔導:

a.
每學期至少十二次活動, 大致分為四期 — 開始期、衝突期、工作期、結束期。 並需有始業、結業式。
b.
團輔主題視參與對象而定。 每次的活動大略分為暖身活動、主題活動、分享互動、回家作業。
c.
新學年團輔招生流程:招生宣傳 ( 海報、學年或班級說明 ) ──繳報名表 ( 需導師、家長同意 ) ──面談 ( 確認參與意願並遵守公約 ) ──通知錄取與否。
d.

實作討論:小團輔前的準備、事後檢討。包含 活動方案設計教案、承諾書、團體規則海報、學員名牌、活動學習單、活動紀錄單、成員行為觀察表、道具、講義、鼓勵卡、獎卡、獎品、學員結業證書。

e.

團輔記錄:帶領人、觀察員不同角度的活動流程、孩子參與狀況、自我心情檢討和記錄,必要時做家訪或追蹤輔導。

f.

親師座談:透過輔導室安排,於期末讓帶領小團輔志工與孩子的學年班導對話,協助彼此從不同角度看待孩子的需求和成長,彼此支持、鼓勵。

2.個別關懷、陪伴、照顧、輔導:
a.

個別關懷、陪伴、照顧、輔導:以全方位的照顧 ( 食、衣 ... ,帶看內科、牙科,提供 ...) 、關懷、陪伴 ( 接納、傾聽、同理心 ) 。參酌每位個案之時間,運用早自習、下課、午休、放學、假日等時間。每週至少以兩次為原則。

b.

個案研討:至少每學期初、期中、期末舉行一次,輔導主任、組長、志工、督導、個案班導等參與,了解孩子關懷需求,討論如何相互配合等。

c.
個輔記錄: 與孩子的互動方式、對話內容、觀察及個人心情審視。
3. 社會工作:
a.

家訪:低收入戶需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健康保險之協助申請等。

b.

兒童保護:兒童之保護救助、安置之促成。(運用社會資源務使兒童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宣言之兒童基本人權: A. 獲得充足營養和醫療照顧的權利; B :免費接受教育的權利; C. 急難時擁有優先被救助的權利。)

4.諮詢:

與教師或父母,共同商討有關孩子之訊息和彼此對此訊息之意見或看法,並共同決定下一步應採取何種步驟。此過程包含『關係之建立』、『確認問題』、『發展輔導策略』。基本上,教師及父母對我們認輔者而言,其實是扮演「共同輔導者」和「共同個案」的雙重角色,他們是協助輔導的最重要人物,也往往是兒童出現問題的原因,所以他們也是認輔者想要加以改變的對象。

5.協調轉介:
聯合社會各福利機構、醫療單位、諮商中心或其他可獲得的資源去協助孩子,如市府社會局各科室、各社福中心、兒少保護中心、學障協會、家扶中心、慈濟 …… 等,或心理學家、醫療人員等專業人員。
6.其它:(視各校需求而定)
a.

生命教育

b.

兩性教育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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