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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小團輔的理論

 

一、小團體輔導的涵義

  「小團體」乃是有共識、有互動的一群人(6~15位),出於自己意願或追求共同目標而組合成的團體;成員透過彼此間心理互動的交互作用,達成改變成員行為為目的的團體(周美伶、楊文貴,民79)。因此小團體輔導,可以說是以小團體的形式協助成員成長和改變的歷程。(劉焜輝,民78)。

團體輔導的發展至今已有四十多年的歷史,國內外教育界、企業界、醫學界或輔導機構,均針對不同對象開設不同性質的團體;其目的在透過團體內成員的互動及領導員的催化,而使成員更加瞭解自己、接納自己、學會表達自己、瞭解他人,進一步減輕或解出自己的困擾,以達成成長之目的(王文秀,民 79)。

從Lewin的場地論觀點,主張行為是個體與環境互動下結果,及個體在小團體與他人互動而產生行為改變,這說明著與其個別輔導處理,毋寧採用小團體的方式更能夠改變個人的態度和行為(劉焜輝,民78)。

到底團體中的那些因素影響著個人呢?詳述如下:



二、團體輔導的有效因素

  洪寶蓮(民 89)所謂的「團體輔導的有效因素」是指團體輔導過程中,有助於成員生理、心理、行為或症狀上改善的一切與團體有關的因素;可能涉及團體進行中的目標、過程、取向以及參與的人等各層面的因素。

研究小團體輔導效果的學者甚多(王文秀,民 79;方紫薇,民80;李玉嬋,民84;陳若璋、李瑞玲,民76;Geroge&Durstin﹐1988;Yalom﹐1985),其中以Yalom(1985)所進行的研究最其有代表性,他將團體中對成員產生效果的因素歸納為12項其涵義及作用分述如下:


1. 注入希望(instillation of hope)

  當成員看到其他成員有相似遭遇的困擾,且對方在團體能夠憑自己的力量站起來,這對所有成員均有正向的鼓勵作用。換言之,當成員在參加團體的過程,抱持合理的期待,將有助於改變及成長,特別是成員在團體內看到其他成員有所改善時,也會激發其相信個人在團體過程中會有獲益。注入希望的主要內容包含
(1)看到成員更好而振奮我、
(2)知道成員與我相似的問題得以解決、
(3)看到成員與我相似的問題得解決、
(4)看到其他成員增加勇氣、
(5)看到團體幫助成員處理與我相像的問題而鼓舞了我的希望。

2.普遍性(universality)

  團體成員間的同質性,使成員感到大家都有同病相憐及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感覺,或是大家都是在這樣的狀態下成長。從團體相類似的經驗中更有歸屬感,進而願意相互依附、接納。亦即發現自己的問題別人也有,而減少自己對問題的困擾程度。
普遍性的主要內容包含:
(1)學習到我不是唯一有問題的,我們在同一條船上、
(2)看到自己的問題如同其他成員、
(3)知道其他成員也有同樣的念頭或感受、
(4)學到其他成員也和我一樣有家庭的不愉快經驗、
(5)學到我不是團體中的特殊分子。

3.訊息傳遞(imparting information)

  經由團體的互動,提供個人解決問題的資訊。團體內成員或領導者的直接教導、建議或互相提供訊息,有助成員增加對問題的了解與掌握,進而激發出更多解決問題的方法,以更周延的觀點處理問題。訊息傳遞的主要內容包含:

領導者建議或勸告我去做一些事

成員建議或勸告我去做一些事

成員告訴我做什麼

團體給我一些生活問題的明確建議

成員勸我對生活中的重要他人採取不同的行為。

4.利他性(altruism)

  係指在團體中成員與成員之間的互惠精神,以及自動自發的利他精神。當成員不再將焦點放到自己身上,而願意去關懷他人、支持他人、願與他人分享自身經驗。感覺自己對別人是重要的,有助於提昇自尊及再生感。而且,在這相互的過程中方可增進對本身對問題的洞察與體認。利他性的主要內容包含:

(1)助人給我更多的自尊

(2)將他人的需求放在我的前面

(3)忘了自己並考慮幫助別人

(4)分一部分自我給他人

(5)助人並對其他成員的生活很有重要性。

5.早期家庭經驗得到矯正性的重視(the corrective recapitulation of primary family group)

  在團體中,有時會使成員早期在家庭中所經驗到的事項,在團體中再度體驗。不可否認成員在團體內的思想、情緒、行為,均受到家庭成長經驗的影響。團體就如同是家庭的縮影,表現出個人在原生家庭的表現與感受。透過其他成員及領導者的回饋與引導,幫助成員連結過去與現在的表現,並達到頓悟與矯正的作用。
家庭經驗再矯正的主要內容包含:

(1)從團體中了解我成長中的家庭

(2)團體幫助我了解過去和父母、兄弟姊妹或重要他人之間的關連

(3)在團體如在家中,只有在此時對家庭有較多的接納與了解

(4)團體幫助我了解如何在家庭中成長

(5)團體有些像我的家庭一有些成員或領導者像我的父母或其他的親人,經由團體的表達,我了解我過去和這些人的關係。

6.自我了解(self understanding)

  在良好的團體互動過程中,成員了解自己的好惡與習慣,發現並接受以前不清楚或無法接受的自我部分。有時問題是與其在兒童期間以來發展的經驗有關,從了解自我中更能掌握自己。
自我了解的主要內容包含:

(1)學習知道我為何喜歡或不喜歡某人(過去經驗的投射)

(2)學習知道我為何如此想、感受及如此做

(3)發現並接納先前不知或不能接納的自我

(4)知道我對某些人或情境的不實際反應

(5)知道今日的我受到兒童期發展的影響。

7.行為的模仿(imitative behavior)

  人際間的互動過程往往在有意無意之間彼此影響。就社會學習論的觀點,觀察、模仿及學習都是極其自然的過程。經由觀察、模仿及學習團體內其他成員的行為、態度、思考的觀點,甚至認同某成員而學會新的作法。易言之,在團體過程的進行中有助於成員的模傲學習。
行為模仿的主要內容包含:

(1)試著像團體中比我適應好的人

(2)看成員冒險獲益使我願做相同的冒險

(3)適應團體成員的不同風格

(4)尊敬並效法領導者

(5)發現有些成員可以成為我的模範


8.人際學習(interpersonallearning)

  在團體中經由成員彼此的互動,所產生人 際間互相影響的改變行為。成員的問題大多與人際互動的情形有關,在團體溫暖、安全的氣氛下,協助成員面對以往不敢處理的情緒或創傷性的經驗獲得矯正性的體驗。也就是透過成員對他人強烈正負向情緒的自我表露而更加自我認識,進而做一個真正的自我,願意去冒險。
人際學習的主要內容包含:

(1)團體教導我對他人的表達方式

(2)學習如何發現他人

(3)成員坦誠告知他們對我的看法

(4)成員指出我的一些態度或習慣

(5)學到我有時會以假話來混亂他人。

9.培養社會化的技巧(development of socializing techniques)

  從團體氣氛的引導下,不知如何表達自我或不會與人建立良好親密關係的成員而言,團體有助於成員逐步了解自己,以及如何與他人建立良好社會互動。在團體中,成員較能勇於嘗試,透過其他成員的回饋再做修正、熟悉及演練可能的作法。如此,成員較能應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學會良好的社會互動技巧。
培養社會化技巧的主要內容包含:

(1)改善我與人相處的技巧

(2)對團體及他人覺得更信賴

(3)學習關心成員

(4)學習接近他人

(5)走出我和特定成員問的困難。

10.團體的凝聚力(group cohesiveness)

  乃是指團體中的和諧度與吸引力,即團體成員覺得團體與其他成員對其有影響力,願意投入、接納整個團體,並且對其他成員提供支持,願在團體中表達真實的看法與感受。基本上,團體的凝聚力高的團體有助於提高成員的自尊、冒險度,使團體呈更穩定的發展。同時,可使成員藉此團體經驗類化到其他團體中,形成正向的遷移。
團體凝聚力主要內容包含:

(1)隸屬並接納在同一團體中

(2)和成員之間持續性的接近

(3)在團體中說出個人困擾的事,仍被團體成員接納

(4)在團體中而不再孤單

(5)屬於一個團體,這些成員了解並接納我。


11.情緒宣洩(catharsis)

  當成員能夠自在地在團體中表達個人的正、負向情緒時,則能夠激發自身能力去面對及解決問題。因此,當一個團體能夠讓成員的情緒或想法有建設性的宣洩,使其在過程中整理自己的困擾所在,自謀解決之道或接受其他成員的建議時,均有助於提昇自己從困境中跳脫出來。
情緒宣洩的主要內容包含:

(1)我的事情不積壓在心理

(2)向成員表達正、負向的情感

(3)向領導者表達正、負向的情感

(4)學習如何表達我的感受

(5)能說出我的困難而不積壓在心中

12.存在的因素(existential factors)

  透過團體過程可領會到生命中的有限性與無窮性,以及原本就存在著不公平與不合理的現實本質,因此,人不可能亦不須去逃避生老病死或苦痛。再者,體驗到人終究是孤獨的,但面對孤獨並不是無法忍受的事,反而有助於用積極地生活,珍惜此時此刻的經驗,最後,為自己的過去、現在及未來負起責任。從團體中領悟到人生存在的意義,而非逃避或推卸。

存在因素的主要內容包含:

(1)承認生活有時是不忠實與不公平的

(2)承認沒有人能夠逃離痛苦與死亡

(3)承認無論別人和我多親密 ,我仍必須獨自面對生活

(4)面對生死的基本問題會使生活真實

(5)不論別人多麼的幫助與支持我,我必須對我的生命負起責任。

  上述各因素是在團體輔導中,對成員有所助益的因素,會影響團體成員的改變,而產生團體輔導的效果。但不是每個團體均具備這些有效因素,會因團體時間的長短、不同型態的團體及成員的特質,使團體輔導約有效因素產生不同(王文秀:民79;李玉蟬:民84;陳若璋、李瑞玲:76;Kivligham及Mullison,1988;Yalomn,1985)。

因此,團體領導者必須了解這些有效因素的內涵,引導及催化團體的進行,使這些團體輔導約有效因素發揮最大的效果。



三 、團體輔導中有效因素的比較

  Yalom(1985)認為團體輔導的有效因素是相互依賴的,且上述十二項有效因素的重要程度,會因不同的團體性質或成員特質而有不同的變化,因此,有效因素的評估相當主觀。
就團體成員的觀點 ,Berzon' Pious&Parson等三位學者根據十五次團體,在每次團體聚會後填寫個人最關切的事件,將二百七十九件事件,依其重要性的順序歸納為以下九類(Yalom ,1985'p73)

(1)增加情感層面的覺察。

(2)了解與其他成員的相似處。

(3)覺察團體成員正向的關懷、接納與同情。

(4)從其他成員眼中看到自己。

(5)在團體中一致、清晰、肯定的表達自我。

(6)目睹成員真實、勇敢、開放地情緒表達。

(7)覺察到其他成員的反應。

(8)在團體中感覺溫暖與親近。

(9)可以在團體中公開的討論情緒。

  由於以上的有利因素加上時勢所趨,在學校中使用小團體治療或諮商方式來處理兒童問題已受到非常的重視。在各種團體的領導在理論、技術、方法及過程,原則上皆有共通之處。
惟兒童團體應用於國小時必須有些特殊的考慮,因為兒童在生理、認知、語言、社會技巧等等的發展、特徵皆與成人有異,好的領導者必須在應用技術上有所認知,對兒童有所瞭解而靈活運用技術,若全以帶成人團體的模式則是不恰當的,故於領導兒童團體時,必須周詳的注意一些事項(洪若和,民81)。
今就國小實施小型團體輔導的運作方式簡介如下:

四、國小團輔的運作模式

(一)小團體的形成

在小學實施小團輔,首先要決定小團體的性質與範圍是以反社會行為的兒童為主呢 ?還是以學習、情緒困擾的兒童為主?或以單親家庭的學生為對象?對象決定後可以更明確來設定團體的目標。

(二)成員之甄選

具有外顯性行為的兒童,例如:有攻擊行為、破壞行為、反社會行為等, 此類兒童較容易被發現。無外顯性不良適應行為的兒童,但有內在困擾、退縮、被動的兒童也需要協助,必須仔細觀察兒童內在、外在的反應。領導者運用觀察、家庭訪視及個別談話等程序,或請各班導師協助推薦或鼓勵他們報名參加的方式來增強他們的願度,對可能學生作初步的了解,以決定是否符合原先選擇的標準。

特別注意成員的意願,必須讓其了解團體的目標、性質和過程,要以兒童能了解的方式簡單說明,不要使用術語或兒童感到不解的字眼。

領導者應知道不是每個兒童都適合團體諮商。無意願的參加者,除了湊人數外,對他本人無意義,對團體則會造成不良影響。

(三)人數和性別

  團體人數多寡常與兒童的年齡及諮商員的能力有關。年齡愈小,團體的人數愈不可多,國小階段的兒童一般缺乏耐性且還須諮商員較多的注意與親密的關係,若團體人數過多,會使他們失去傾聽的耐性且還會利用不適當的行為來吸引諮商員的注意,如此一來可能造成團體輔導過程上的阻力,也會影響成員間互動的深廣度。因此:

每個兒童團體的人數通常以六至十二人為宜。

成員間年齡的差距最好不要超過二歲。根據筆者的實務經驗,小團體中的年齡層不宜差太遠(例如高年級與低年級)會產生格格不入的感覺,因為語言的成熟度不一,容易造成低年級的同學退縮,無法積極的參予團體。

原則,將同年級同性別的兒童編為一組,性格方面(如內外向)則儘量平均分配,但如團體有特殊目的時,得做適當調整,一般異性比率可各半數,而光寶小團輔通常都以 6人為上限。

(四)小團體的結構

  異質團體較好?還是同質團體為優呢?事實上,以團體實務言,二種皆各有利弊。根據研究報告:在兒童階段是以異質團體較佳,因為,稍具不同能力、行為特質的成員,相互之間具有刺激及楷模學習的效應,就工作團體而言,異質團體也較同質團體更能促進學業成就或工作成果。

五、小團輔的領導者需扮演的角色

  在兒童的團體中,領導者具有兩種主要角色:一方面,他必須維持一個兒童群中的領袖關係,他像兒童之間的一員,能和兒童打成一片;另方面,他又與兒童不同,他是他們一群人之中唯一的成人,一個要來協助他們的成人,這個成人是兒童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人物,就像在家裡他們需要父母,班級中他們需要老師一般。

  兒童團體比起成人團體而言是較具有結構性的,因此領導者必須較費心來設計並指導整個活動的進行。
做為一個團體領導者必須具備下列幾個條件:

(1)熟諳兒童心理發展及行為現象。

(2)了解一般的輔導原理。

(3)解團體動力學、心理治療及精神病理學。

(4)要有參與一般成長團體的經驗。

用輔導諮商的技術,如處理抗拒的技術、沈默技術的運用、情感轉移的技術等。這些問題同樣會發生在兒童團體,所以做為兒童團體的領導者必須熟練各種輔導技術。

具備多元文化的認知與包容態度。

六、領導者、協同領導者與觀察員之間

  選擇一個適合的協同領導者與觀察員是團體的首要考慮,假若他們之間不能配合,團體必將受到不好的影響。以下是彼此之間須加注意的:

三者之間能保持相互的尊敬及信任,基本上他們需採取合作而非競爭的方式來共同領導團體。

團體中的角色如何達到互補的功能,像一組好的節目主持人…樣,合作得天衣無縫是最佳境界。

個人必須了解彼此的專長和弱點。一起去預測可能發生的問題以及如何處理這些問題的基本原則。

三人間的互動模式就是成員的學習對象,所以默契的培養很重要。

導者需較協同領導者資深(指帶領團體的經驗),而協同領導者又需較觀察者資深,通常觀察員適合初階的認輔人員作為培訓之用。

七、國小兒童小團輔的限制

  每一種團體都有其限制,作為團體領導者必須了解,國小兒童的團體也不例外,基於兒童成員的特質,可能具有下列的限制:

認知的限制

團體初期兒童無法理解在小團體中和在課堂的團體中有什麼區別,因此,領導者需要特別有耐性,協助兒童了解小團體的性質。必須在參與的過程給兒童有包容、接納和嘗試的機會,使兒童可以從實際行動的經驗中逐漸明瞭團體性質。

語言的限制

兒童語言能力的發展尚未達到個人最成熟的狀況,利用會談式的諮商團體,要依賴成員有充分自我表達的能力,因此,這種型態的團體對兒童較不合適。兒童諮商團體中的矯治功能主要來自模仿,模仿的對象來自領導者及成員。此外,兒童的非語言行為常可以宣洩其內心的想法和情感,領導者宜多 重視和運用,因此,所設計的團體活動,應重視學生主動的行為參與。

活動時間的限制

兒童的注意力和耐性較短暫,容易受干擾且不能持久。因此一次聚會的時間不宜超過一節課 (四十分鐘),低年級設計每次30分鐘的活動即可,如成員需求延長時間則可酌加至50分鐘。但視參予的人數而定,人數多者時間也需要較長。

互動頻率的限制

兒童對時間的感覺和成人不同,因此,每週聚會一次似乎相隔太久。有時候所指定的家庭作業時間保留太久,兒童容易疏忽或缺乏激勵而沒有執行,依筆者經驗,每週聚會二次最為適當。

性別的差異

女童比男童成熟,語言發展也較好。有些女童要談的問題,也許男童沒有興趣。同年齡的男女童行為也有差異。因此,諮商員對各階段兒童的發展狀況要有適當了解,在團體成員組合時,也要考慮團體需要與目的,以決定男女學童是否共同參與團體的組成。

團體公約的制定

領導者要協助兒童訂定團體規則。兒童通常不太清楚團體中需要那些規則,也許他們會以為和上課的規則一樣。因此,領導者可以先提出一些規則讓兒童討論,或以此引導兒童提出更多的想法,領導者也要相信兒童具有「遊戲規則」的能力。

保密的原則

學校內的兒童對保密特別不容易。因此,在團體中討論的核心應該是兒童,以及與兒童有關的經驗、想法、做法和感受。如果涉及兒童父母有關的事情,探討焦點應在於這些事對兒童產生什麼影響 ?兒童持什麼想法?而不要把討論的箭頭指向父母間所發生事情的細節。

八、團體氣氛的培養

  在兒童的諮商團體中要避免競爭的氣氛。兒童在學習情境中已接收甚多的競爭,所得到的挫折感已足夠傷害其自我觀念。這些競爭也導致兒童之間的人際疏離與冷漠。因此,在諮商團體之中,要多鼓勵兒童相互信任、共同合作、彼此接納,以增進個人的歸屬感和協助個人獲得被認同和尊重。

  領導者要特別注意創造出具有安全、信任氣氛的團體環境、讓兒童感覺到可以自由地表達他的情緒。尤其,耍教導兒童不必擔心表達負向的情緒,壓抑這些情緒常常是他們不適應行為的根源。領導者要幫助兒童學習表達負向情緒而不會傷害自己或他人,否則,壓抑的憤怒可能是自己報復或遷怒行為的來源。二者可能帶來父母或老師的懲罰,或造成自己不良的人際關係。要使兒童明瞭負向情緒應在適當時機以適當方式加以宣洩,此乃心理衛生主要的途徑之一。培養兒童團體投契的關係或氣氛,領導者表現之尊重、同理與接納的態度,乃是關鍵性因素,對團體的催化進展其有決定性影響。

九、注意成員在團體過程的心理變化

團體初期

團體的初期最容易有不安或羞恥感,所以表現出來的常是發洩情緒與攻擊性的行為,此時期兒童們感受不安全、懷疑、恐懼、茫然不知所措,甚至有退縮的現象。

團體中期

此時期兒童們呈現二種趨勢,一種是反抗的心理的,對輔導員懷有敵意,甚至拒絕參與團體,另一種是依賴的心理,對輔導員有正向情感轉移的現象,甚至想獨占輔導員或獨占團體,此時期團體成員之間也可能會有對立的情形,即派別的產生,或是非正式團體的出現,彼此之間互相競爭、攻擊。


團體後期

團體的後期成員便可能感受到輔導者、成員之間和整個團體的影響。對自己真正了解和接納,新行為組型也逐漸產生,對於這小社會充滿了安全與信賴的感覺。

十、活動的方式

  在兒童團體之中,由於成員年紀較小的緣故,所以採取活動與討論並重的方式較佳。活動的方式以遊戲為暖身活動。在兒童語言的表達及獨立思考能力尚未完全發展以前,遊戲是兒童最感趣味最自然的自我表現方式。每次團體前之暖身最具有吸引力、參與性的活動設計,較能順利引導兒童參與每次團體活動。領導者利用遊戲誘導兒童走向建設性的方向,或學習適當的新行為。

  活動的方法除了遊戲活動以外,尚可使用說故事、繪畫、音樂、討論會和團體諮商的方法。

十一、團體的開始和結束

  兒童第一次參加小團體時,諮商員要小心地協助成員開始團體。首先,領導者得先自我介紹,說明自己在團體的角色。通常開始團體的話題不宜由問題作為開始。因為一個常打別人的兒童,他不會認為他有問題。因此諮商員必須安排引起兒童有興趣去談論的話題作為開始。其他如影片、角色扮演也都是開始團體的好方法。

  每次聚會將結束時,一般皆會留下一點時間讓兒童把這次個人得到的經驗與感受提出來,較常用者,如:我感覺…,我認為…,我學到了…等。

  當一個已有相當親蜜關係的團體,在結束的時候總是有一點離愁,不必去掩飾,可以共同談出來,但更重要的是讓兒童對整個團體經驗做些回顧與整理,並且把討論話題引向未來展望,使兒童情感上不再繼續依賴團體,從今而後有信心獨立嚐試新的行為和生活。

十二、兒童團體領導者應注意之事項

(1)首重和諧關係的建立並培養溫暖、接納、尊重的氣氛。

(2)勿利用團體壓力迫使學習者說話。

(3)不能過分注意個別的個案而忽略整個團體的關係。

(4)允許學生有足夠時間獨立地思考與反應。

(5)對於團體中發生的事故,不要干涉得太快而阻止了情感交換的發展。領導者應等問題明朗化,或成員對某一問題有共同的感受,才提供團體引導性的建議。

(6)避免價值判斷或評價,至少在團體初期階段。

(7)儘量用鼓勵的方式來增強兒童的行為。

(8)在團體進行中、不宜有太多的指導而養成兒童的依賴性。

(9)活動設計要注意兒童的生活背景、認知能力及參與機會等。

  所謂「預防重於治療」,如能事先注意一些事項,必能對團體運作大有助益,否則於事後再補救,可能永遠有彌補不完的缺失,屆時成員、領導者或許已受到傷害。雖然事前無法完全設想周到,但能多注意一些事項,就能減少些不必要的傷害產生。兒童的小小心靈是易受傷害的,他們不像大人能有自我調整的能力,而須要一位瞭解他們、願意幫助、引導他們成長及與他們共分享、共歡樂的朋友。

  領導者須有「心」引導該團體,提供他們真正需要的援助,以兒童能接受、理解的方式、讓他們於參與其中,從活動中去體會、漸漸認識自己。領導於協助的過程,必會遭至許多難題、困擾,但這是必經之路,慢慢的體會,把自己融入團體中,和團體同心,共同呼吸,那麼時間、經驗的累積將會使妳的領導能力不斷成長。

參考書目

王文秀(民 79),團體輔導的治療因素。諮商與輔導,54,32-35。

方紫薇 (民80),團體評估與團體研究(下)。諮商與輔導,61,27-32。

洪若和 (民81),國小如何實施團體輔導。國教之聲, 25,四,22-28。

洪寶蓮(民89),團體輔導效果探討。諮商與輔導,174,2-7。

李玉嬋 (民84),小團體輔導的歷程及其產生的有效治療因素。諮商與輔導,109,6-12。

周美玲、楊文賈(民 79)。團體諮商。載於吳武典等著,輔導原理。台北,心理諮商,217- 249。

陳若璋、李瑞玲(民 76)。團體治療與諮商研究的回顧與評論。中華心理衛 生學刊,3(2),179-215。

■Geroge,R.C., & Durstin,D.(1988).Group counseling Theory and practice. Englewood Cliffs﹐N.J. Prentice Hall.

■Kivigham,D.M.,&Mullision,(1988).Paticipants'perception of therapeutic factor in group counseling:the role of interpersonal style and stage of group development.Small Group Behavior,19(4),452-468.

■Yalom,I.D.(1985).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group psychothcrapy.(3rd ed),N.Y.: Basic Books. lnc.Publishers.

 

 引文:http://www.liteoncf.org.tw/data/a2-1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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