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認輔規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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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輔人對於個案(被輔導人)應盡保密之責任。

2.輔導書信內容以生活化的真誠關懷、開(引)導、鼓勵、輕鬆幽默,較為陽光之話題為主。(包括課業、感情、家庭、交友、時勢訊息皆可談),初接新個案時(社交階段),先以關懷話家常,以和個案建立關係,取得信任為主。

3.對於個案的犯罪情況可以稍為了解,但不要深入探究。盡量避免談及法律問題,尤其是認輔人自己不確定的法律問題,以免誤導個案之是非觀或決擇。

4.不能成為個案對外傳遞訊息的媒介,尤其是有機會和個案晤談時。

5.不要當個案感情、親情或其他重要事情的裁判。可以提供較客觀的參考意見。(可以引導個案自我覺察或聽聽他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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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 輔 志 工 志 願 服 務 工 作 規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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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北 縣 蘆 洲 市 仁 愛 國 小

~認輔志工成長班培訓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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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輔志工成長班培訓公約~

一.每週(二)上午9:00~11:30上課。8:40~8:50簽到,8:50~9:00暖身活動9:00進入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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